定州市生态环境局多举措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检查
发布时间:2020-07-13来源: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污染排放,积极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定州市生态环境局严格落实编码登记、标牌标识、使用登记、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管控、监督性抽测等各项制度,持续加大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监督检查力度,有效防治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
非道路移动机械“户口”式监管
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的源头防控,对全市域内施工工地、物流园区、各企业使用和新购置、转入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开展摸底调查、编码登记和发放电子标签、环保标牌,并接入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系统实现实时定位和信息监控。“一机一牌”,跨区域有效,各地互认,为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日常监管提供了抓手,提高了监管效率。截至目前,共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841台,核发并安装环保牌照、电子标签的工作已于2020年6月1日启动。
加强现场执法检查
深入重点工业园区、建筑项目工地、施工道路、物流等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单位、集中作业区和高排放控制区,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是否进行了编码登记、是否安装污染控制装置或者污染控制装置是否符合要求、尾气排放是否达标、是否在规定区域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等情况,开展巡查抽查、入户检测和暗查暗访,严禁使用未进行编码登记和“冒黑烟”等高污染排放机械施工作业,对不符合要求的责令立即停止使用并清退出场。
禁用区管控
依法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东至新107国道(定州大酒店)、南至新107国道、北至新107国道与清风街交叉口,西至京广铁路。未达到国家第三阶段排放标准、未安装环保号牌,和未通过审核以及所有排放可见黑烟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继续使用。
政策法规宣传指导
召开编码登记流程培训会和《河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贯宣会,印发《条例》宣传彩页,深入企业开展送法帮扶,在执法监管的同时向车辆使用现场负责人及相关操作人员宣讲解读,提高了相关从业人员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和自觉守法意识。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加快推进号牌号码发放进度,持续加大对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监管力度,杜绝超标排放,确保我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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