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本才带队到市生态环境局研商指导
发布时间:2020-07-09来源: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作者:佚名
为贯彻落实十一届市委九次全会和6月30日召开的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会议暨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精神,7月1日,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本才带队到市生态环境局调研,听取生态环境部门对检察机关落实市委全会精神和推进人民城市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共商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和保障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两部门协作的制度框架和工作切入点,进一步促进加强与生态环境部门协作,深入探讨环境公益诉讼助推生态环境保护的路径,推进环境公益诉讼工作往实里走、往深里做。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程鹏在发言中指出,市委李强书记在刚刚召开的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近年来,市生态环境部门在检察机关的司法保障支持下,加大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共同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积极支持检察环境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在当前决战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之际,生态环境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李强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理、依法保护、依法治污,进一步加强与各级公安、检察院、法院、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善于用法治力量保护生态环境,高标准、高质量抓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张本才同志强调,要学习贯彻李强书记在十一届市委九次全会和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要从人民城市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生态环境保护对上海城市发展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强化环境执法的刚性约束,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本才同志充分肯定了市生态环境局在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严惩环境违法行为等方面的努力和成效,要求本市检察机关要按照市委的要求,不断加强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工作的支持,强化与生态环境部门工作协同配合机制,为进一步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市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选准选好工作的切入点,完善环境管理与环境公益诉讼衔接,深化长三角联动配合,聚焦环境治理中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找准切入点,综合运用“打(刑事打击)”、“督(行政督促)”、“诉(民事起诉)”等手段,广泛参与环境综合治理,助力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问题的整改,以法律的武器治理环境污染,用法治的力量保护生态环境,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这次调研活动也是在检察公益诉讼全面实施3周年之际,在《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正式实施之日开展的。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许祥云,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苏国栋,双方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调研活动。
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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