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 《鄂尔多斯市水环境生态补偿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0-07-02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近日,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鄂尔多斯市水环境生态补偿办法(试行)》。 为建立健全鄂尔多斯市水生态环境保护机制,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要求,充分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鄂尔多斯市水环境生态补偿办法(试行)》,旨在压实水污染防治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各旗区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以责任倒逼工作落实,强化制度执行,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 《补偿办法》共十五条,从制定目的、实施对象、计算方法、奖惩问责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办法》运用经济手段,调节上中下游之间、水环境破坏者、受害者及保护者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建立水污染防治联防联控联治制度,达到全市水环境质量整体改善的目的。
政策法规
- 2025年全省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会议在潍坊召开
- 守护黄河生态绿,济南生态环境保护志愿服务队十年再出发
- 习近平会见澳门社会各界代表人士
- (图解)《关于更高起点建设生态强省谱写美丽中国建设福建篇章的实施方案》
- 李强同越南总理范明政共同出席越南在重庆设立总领馆换文仪式
- 一图读懂、音频解读: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相关条款政府指定...
- 习近平就中央和国家机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作出重要指示
- 【图解】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一图读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暂行规定》
- 一图读懂、音频解读: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美丽北京建设 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