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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在《青海日报》发表署名文章《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推进生态环境法治建设》

发布时间:2020-07-02来源: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先后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特别是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上,强调要“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这为新时代全面深化依法治国提供了根本遵循。近年来,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省总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立足“三个最大”省情共识,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重大政治责任,扎实做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放管服”改革、生态环境立法、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等各项工作,不断健全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奋力推进生态环境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 

 

  

  强化市场公平竞争,以法治方式优化营商环境。优化营商环境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优化营商环境需要发挥法治固根本、利长远的基础保障作用。近年来,省生态环境厅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要求,先后下放行政审批事项4项、取消行政审批事项7项、保留行政审批事项8项。取消红顶中介,全面放开环评市场,废除建设项目试生产核查和外省环评机构在我省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相关规定,由建设单位自主选择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以有力的法治举措释放制度红利,推动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有效保障市场公平竞争。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把深化简政放权和政务服务平台一体化建设作为完善部门行政体制、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的重要举措,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对部分环境影响较小、风险可控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类项目推行告知承诺制。全面打通数据壁垒,实现平台数据互联互通,助推最多跑一次,努力构建以质量为核心、以信用为主线、以公开为手段、以监管为保障的管理体系,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注重制度机制建设,推进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并将其作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明确生态文明建设总体思路和具体方针,注重制度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硬约束作用,从源头上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治本之法”,为新时代推动绿色发展指明了方向。近年来,省生态环境厅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先后制定《青海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青海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进一步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职责。深化生态环保领域改革,持续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对全省重点排污单位开展环境信用评价,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制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设立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组建我省首个生态环境律师服务团,建立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与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与司法的有效衔接。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制定我省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思路举措,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格局,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健全严密法治体系,实现科学立法保障良法善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为加快推进我省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省生态环境厅组织起草了《青海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及时修改《青海省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为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法治保障。建立健全生态环境领域失信企业联合惩戒机制,认真落实信用制度建设、信用信息公示、凡办必查、“双随机”抽查检查等措施,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信用体系建设。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高质量做好《青海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制定起草工作,合理划分国家与地方环境保护事权责任,明确地方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义务,将“环保督察”“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等制度上升为法律条款。同时,将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取得的成果和生态补偿制度纳入地方立法中,构建完整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推进科学立法保障良法善治。 

 

  

  加强行政执法监管,着力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为契机,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八场标志性战役为抓手,严格生态环境执法监管,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切实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近年来,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133158人次,检查企业42033家,查处环境违法企业2432家,对1767家环境违法企业予以处罚,处罚金额1.2973亿元。其中按日连续处罚23家、查封扣押93家、限产停产43家、移送司法机关52件。充分发挥“12369”环保热线服务监督效能,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在致力打造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保铁军上下功夫,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落实落细各项举措,围绕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痛点问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环境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更加富裕文明美丽和谐新青海不懈努力。

 

作者:汤宛峰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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