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近岸海域水质连续8年稳居全国前三名
发布时间:2020-07-02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2019年中国海洋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指出,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河北、广西、海南近岸海域水质级别为优。至此,自2012年以来,广西近岸海域海水质量持续优良,已连续8年稳居全国前三名。成绩的取得,利益于广西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始终把北部湾作为广西生态环境问题的重点防控区域,严防死守、精准治理,既要蓝天白云,也要碧海银滩。
一、坚持建章立制,全方位推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一是完善海洋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出台《广西海洋环境保护条例》《广西红树林资源保护条例》《北海市涠洲岛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制定《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一体化规划》《广西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十三五”专项规划》,划定《广西海洋主体功能区划》《广西海洋生态红线划定方案》。二是印发实施海洋环境保护方案,包括《广西北部湾沿海城市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广西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方案》,以及各年度的《广西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三是成立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为组长单位,发改、工信、自然资源等10个部门(单位)以及北钦防三市政府为成员的沿海生态环保一体化专项工作小组,制定《广西北部湾沿海城市环境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生态治理联动机制,推动北钦防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四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日常监督管理中,实施定期通报预警、深入现场调研指导、工作进度调度、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制度,加强跟踪督办,压实责任,全力推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开展“二江三湾”环境综合治理
广西北部湾环境质量问题主要集中在钦江、南流江两条入海河流以及茅尾海、防城港东湾和西湾、廉州湾等三个重点海域上。对此,广西坚持问题导向,以开展“二江三湾”环境综合整治作为重点,结合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国家海洋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按“一江一策”“一湾一策”要求制定实施污染防治方案。自治区相关厅局加强调研指导,组织相关领域专家会诊把脉,查清污染来源,精准提出治理措施,帮助地方解决治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相关设区市成立了以书记、市长为双指挥长的污染防攻坚战指挥部,深入一线开展调研并对治理工作作出部署。按照河海兼顾、陆海统筹的原则,大力推进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成效。2020年1-5月,入海河流水质优良率(I~III类合计)同比上升18.2%,水质好转。其中,南流江南域断面水质为III类、同比上升一个水质类别,亚桥断面水质为III类、同比持平;钦江钦江东断面水质为IV类、同比上升2个水质类别,钦江高速公路西桥断面水质为V类、同比上升1个水质类别。2020年春季,各重点海域水质好转。其中,茅尾海水质为二类~四类,同比上升1至2个类别,其中GX002国控监测点位水质达到三类,同比上升2个等级,首次达到《广西水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2018-2020年)》所提出的三类水质目标要求;廉州湾水质为一类~三类,一类水质同比提高80%;防城港东、西湾水质保持一类~二类,同比持平。
三、坚持补齐短板,全力推动重点工作落实
(一)不断完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制定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和改造计划,沿海三市政府狠抓落实。通过上下联动,压实责任,沿海三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步伐明显加快,相关工作取得积极进展。至2019年底,沿海三市全面建成市、县级城镇污水处理厂10座,并按要求完成了提标改造任务,除上思县外,其余市、县达到了“建成区的污水处理率≧95%,县级污水处理率≧85%”的要求;建成镇级污水处理厂78座,镇级污水处理厂完成率达91.8%。
(二)持续推进入海排污口清理整治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入海排污口排查,并制定了清理整治方案,明确清理整治任务、整治完成时间、责任单位等,开列清单,挂图作战。沿海三市通过封堵排污口,完善市政污水管网、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将污水截流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对现有污水处理厂进行扩容和提标改造,新建乡镇污水处理厂、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以及因地制宜设置小型污水处理装置等多种措施,全力推进入海排污口清理整治工作。至2020年第一季度,已有79个入海排污口实施了截流或取缔,入海排污口清理整治达标率达90.4%,比2017年初查时提高了48.7个百分点。
(三)深入落实工业集聚区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任务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指导各市加快推进工业集聚区配套污水处理厂建设,截至2020年5月,沿海三市22个工业集聚区中,除龙港新区北海铁山东港产业园(现无企业入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正在开展前期工作)和钦州市北部湾华侨投资区(处于规划建设阶段)未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外,其余20个工业集聚区均已配有污水集中处置设施,配有率达90.9%,比2015年末提高59.1%。
(四)大力推动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加快养殖水域规划编制,北海市、钦州市、防城港市及8个重点县(区)全部按计划于2019年前完成《养殖水域滩涂规划》颁布工作,按要求完成了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的划定,并有效推进禁养区清理整治工作。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联合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等十个厅局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广西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清洁化、生态化水产养殖方式逐步推广。人工鱼礁、深水抗风浪网箱养殖、近海域增殖放流等标准化健康养殖模式逐步开展。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工作逐步推开,防城港市在区内率先出台了《防城港市海水养殖尾水处理模式技术指导意见(试行)》,推动工厂化水产养殖和海水循环回用示范项目建设,生化处理池、沉淀池等尾水处理设施建设,部分企业已完成养殖池塘尾水处理设施改造并通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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