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环保法制网!

当前位置:首页 > 环保资讯

贵阳市政府发布通告明确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助力蓝天保卫战

发布时间:2020-07-02来源: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在前期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查、登记和号牌发放基础上,为进一步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贵阳市及时启动并完成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划定工作。6月30日,贵阳市正式发布《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的通告》,该《通告》自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通告》明确,贵阳市二环路以内区域,禁止使用未达到《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中规定的第三阶段排放标准或排放黑烟等可视污染物的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沥青摊铺机、叉车、非公路用卡车等非道路移动机械。

  《通告》要求,在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禁止使用可见黑烟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同时,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者或使用者须按照机械使用说明对机械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加注正规油料,确保机械达标排放。

  《通告》明确,对违反规定的,相关职能部门将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通告》的出台和发布,对贵阳市下一步开展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性抽测等相关管控工作提供了有效支撑,将积极助力贵阳市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环保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
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