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州浯溪~白地市220kV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0-07-02来源: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永州浯溪~白地市220kV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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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41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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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永州浯溪~白地市220kV线路工程
建设地点
湖南省永州市祁阳县、衡阳市祁东县
建设单位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省湘电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建设内容:线路起于浯溪220kV变电站220kV侧的5E间隔,止于待建的白地市220kV变电站220kV侧的5E间隔,全线单回架设,线路路径长约25.4km,导线采用2×JL3/G1A-630/45型钢芯高导电率铝绞线,地线架设两根48芯OPG光缆,新建杆塔80基。塔基总占地面积约5120㎡。
本项目静态总投资424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78.8万,占工程总投资的1.86%。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生态影响:施工期采取防护措施,剥离的表土和开挖出的土石方分开堆放,顶面用塑料布遮挡,用剥离的表土装入编织袋挡护剩余的剥离表土和基础开挖出的土石方,施工结束后表土用于覆土绿化。
二、噪声:选择低噪音的施工机械和施工设备施工区应先设置围墙,并依法限制夜间施工。如因工艺特殊情况要求,需在夜间施工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取得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并公告附近居民;同时夜间禁止高噪音设备(如装载机、打桩机等)作业;对运输车辆司机进行严格的培训教育,禁止随意鸣笛,避免噪声对道路附近居民产生影响。
三、扬尘:施工时合理组织施工,尽量避免二次扬尘污染。施工弃土弃渣应集中、合理堆放,遇天气干燥时应进行人工控制定期洒水。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管理,规范操作,以防止扬尘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对土、石料等可能产生扬尘的材料,在运输时用防水布覆盖。
四、固废:①施工营地生活垃圾集中收置于指定地点,并定期由专人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处理地点。②建筑垃圾及时清运,避免长期堆放。
五、废水:施工期泥浆水经沉淀池后清水回用,不随意排放。
六、运行管理和宣传教育。①建立各种警告、防护标识,避免意外事故发生。②依法进行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工作。③工程建成后需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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