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倡议书
发布时间:2020-07-02来源: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全省社会各界的朋友们:
近年来,臭氧(O3)已成为导致我国部分省(市)夏季城市空气质量超标的首要因子。在夏季高温和光照情况下,人类生产和生活中排放的大量挥发性有机物(VOCs)与大气中氮氧化物发生光化学反应,生成臭氧造成污染。臭氧具有腐蚀性,浓度超标会对人体呼吸道、免疫系统和皮肤等带来伤害。臭氧浓度一般是5月份开始增长,到8月份达到最高,进入秋季后逐步降低。挥发性有机物是形成臭氧的重要前体物,产生自生产和生活的方方面面,主要来源是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和油品储运销,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建筑装饰装修、服装干洗、餐饮油烟,以及秸杆燃烧和农药使用等。夏季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是减少臭氧污染的主要方法和途径。
为打赢蓝天保卫战,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省污染防治攻坚办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在全省组织开展夏季(6-9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治理攻坚行动,把涉挥发性有机物工业企业治理、加油站、油罐车和储油库油气治理、机动车尾气达标治理等作为攻坚重点,同时,抓好生活源和农业源方面污染治理,全面减少夏季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和臭氧污染,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臭氧污染关系你、我、他,在此倡议:
今年夏季,从我做起,共同行动,守护蓝天,守护健康。
一是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单位)积极履行大气污染防治社会责任和主体责任,通过有针对性的低VOCS原料替代、无组织排放VOCS收集治理、治理工艺改进等措施,全面提高企业(单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水平。
二是广大群众从身边做起,通过使用环保的建筑涂料、低有机溶剂型木器漆和胶粘剂,采用清洁能源和低油烟、低污染、低能耗的饮食方式,不焚烧秸杆、垃圾,坚持绿色出行,倡导夜晚车辆加油(20:00~6:00时段),全面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和臭氧生成。
三是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积极作为,大力开展工业源、移动源、生活源等方面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和执法监管,加强预警管控,制定实施涉挥发性有机物行业企业错峰生产(运行)激励政策,通过价格、财税等政策措施,引导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和车辆避开高温时段生产和加油,减少臭氧生成。
同呼吸,共奋斗。衷心感谢大家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让我们共同努力,让河南天更蓝、空气更清新!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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