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齐抓共管扬尘治理机制
发布时间:2020-07-02来源: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西部某市生态环境部门监管发现,今年3月以来,当地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反弹,当月可吸入颗粒物监测指标同比升高。某国控点位可吸入颗粒物瞬时浓度曾高达300~500微克/立方米,达到重度污染程度。排查发现,工地复工后,扬尘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是主要原因。
一是防控要求落实不好。一些地方的施工扬尘与道路扬尘交织,致使城市上空经常灰蒙蒙。某地对建筑工地现场检查发现,几乎没有一个工地完全达到规范要求,裸土未覆盖、未进行湿法作业、无围挡喷淋设施或设施未运行等问题比比皆是,工地内扬尘四起、带泥带尘上路问题比较普遍。渣土运输车辆密闭不严、超载运输、沿路撒落,造成城市道路、绿化带、路沿、交通护栏和其他公共设施积尘非常严重。
二是城市精细保洁不到位。部分道路洒水车一洒了之,尘土变泥土,没有起到清除积尘的效果。机械+人工综合精细作业不到位,人行道、行道树、绿化带、路沿、交通护栏等公共区域和公共设施积尘未及时清除,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还存在大量保洁死角和盲区。
有效管住城市扬尘问题,需要地方政府切实履行责任,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构建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齐抓共管的扬尘治理机制。
建立扬尘污染防治目标责任制考核、挂牌督办、约谈等制度,以“不落实之事”严查“不落实之人”。严管工地扬尘,工地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本行业工地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地扬尘治理标准和监督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工地扬尘治理标准,积极推广建筑工地车间式施工作业。
督促建设单位落实项目业主负责制,在工程造价中列支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费用,并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按照“一案一策”的要求制定具体方案,加强施工过程的组织管理。着力降低道路扬尘,城管、交通运输、林业和环卫部门按照道路等级,合理确定冲洗除尘作业方式、频次和标准,扎实开展城市道路、公路、绿化带、行道树冲洗除尘行动。同时,建设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在线管理平台,强化智慧监管。实现从单源类管理向多源类管理转变、从多源类向多污染物协同管理转变,使扬尘污染防控走上综合化、精细化、科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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