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召开会议 部署下步生态环保工作
发布时间:2020-07-02来源: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6月15日,济宁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办、国办文件精神和省生态环境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审议有关文件,听取生态环境工作汇报,安排部署下步工作任务。
市委书记、市生态环境委员会主任傅明先主持会议并讲话,林红玉、于永生、张胜明、李海洋和委员会委员出席。
会议指出,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的“交账”之年。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及全体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强化目标意识和结果导向,坚决克服松懈麻痹、畏难发愁思想,持续加大攻坚力度,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会议要求,要抓好责任“面”。要全面落实市级领导抓生态环保领导责任,县市区党委政府要全面履行生态环保属地管理责任,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履职尽责,主动作为,尽快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管好工作“线”。各专门委员会要紧扣市委、市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安排部署,将生态环保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检查、同考核,确保条条发力、条条给力,形成纵向管到底、横向全覆盖的工作体系。要守牢风险“点”。对多发易发性问题、工作短板、薄弱环节和重点难点紧盯不放,强化专项治理,确保万无一失。要紧盯PM2.5、优良天数两项指标,深入实施工业炉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等污染治理,全面完成国家、省下达的约束性指标。要紧盯考核断面水质指标,严格落实省泗河生态流量试点控制方案和调度运行管理方案,合理调控闸坝,科学调度泗河水资源,确保18个国控考核断面全指标达标。要紧盯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对照整改方案要求,全面梳理排查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按时高质量完成整改。要紧盯“四减四增”任务落实,压实县市区主体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督指导责任,优化产能布局,统筹结构调整,全面完成三年行动确定的各项任务目标。要紧盯环境风险隐患,加强隐患排查和环境风险评估,进一步修改完善市、县、企业三级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队伍建设。要严格执法监管,加大线上、线下巡查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恶意排污、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
政策法规
- 习近平会见澳门社会各界代表人士
- (图解)《关于更高起点建设生态强省谱写美丽中国建设福建篇章的实施方案》
- 李强同越南总理范明政共同出席越南在重庆设立总领馆换文仪式
- 一图读懂、音频解读: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相关条款政府指定...
- 习近平就中央和国家机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作出重要指示
- 【图解】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一图读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暂行规定》
- 一图读懂、音频解读: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美丽北京建设 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
- 一图读懂: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一图读懂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