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通报全国医疗废物、医疗废水处置和环境监测情况
发布时间:2020-05-08来源: 作者:
至2020年5月4日,全国医疗废物处置能力为6114.8吨/天,相比疫情前的4902.8吨/天,增加了1212.0吨/天。
其中,湖北省能力从疫情前的180.0吨/天提高到658.4吨/天,武汉市能力从疫情前的50.0吨/天提高到280.1吨/天,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能力从疫情前的8.0吨/天提高到31.0吨/天,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能力从疫情前的2.0吨/天提高到7.5吨/天。
自1月20日以来,全国累计处置医疗废物33.3万吨。
5月4日当日,全国共收集处置医疗废物2844.9吨。
湖北省收集处置114.4吨医疗废物。武汉市收集处置41.1吨医疗废物。牡丹江市收集处置9.3吨医疗废物。满洲里市收集处置1.6吨医疗废物。
自5月1日以来,武汉市医疗废物产生量稳定在41-43吨/天,基本处于疫情前医疗废物产生水平。
对全国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和接受医疗污水的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排查,累计发现治污设施运行管理不规范、末端消毒落实不到位等问题461个,已全部整改完成。
目前,全国医疗污水处理平稳有序,均严格落实消毒措施。
2020年1月20日至5月4日,337个地级以上城市空气自动监测结果表明,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7.3%,优良天数比例比去年同期上升4.9个百分点。
全国PM2.5平均浓度为3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6%。
1864个国家水质自动站预警监测数据显示,与去年同期相比,Ⅰ~Ⅲ类水质比例上升8.4个百分点,Ⅳ、Ⅴ类水质比例下降5.1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比例下降3.3个百分点。
累计对饮用水源地开展监测42127次,未发现受疫情防控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情况。
湖北省累计对饮用水源地开展监测1658次,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武汉市累计对饮用水源地开展监测234次,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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