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拟规定:不得以药膳名义食用野生动物
发布时间:2020-03-09来源: 作者:
广州人大2日发布《广州市禁止滥食野生动物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酒楼、餐馆、饭堂等餐饮经营者不得提供使用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酒楼、餐馆、饭堂等餐饮经营者不得制作含有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名称、别称、图案的招牌、菜谱或者其他宣传资料,用以招徕、诱导顾客;不得以药膳的名义食用或者生产经营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谢艺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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