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一周要闻(2.16-2.22)
发布时间:2020-02-24来源: 作者:
1. 生态环境部召开疫情应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2月19日,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部长、部疫情应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干杰主持召开疫情应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研究部署继续做好疫情防控相关环保工作。
2. 公布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结果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认真做好空气、地表水,尤其是饮用水水源地等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总体来看,全国城市环境空气、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保持稳定,生态环境质量未受疫情影响。
3. 通报重点区域2020年1月和2019年10月—2020年1月环境空气质量有关情况
近日,生态环境部向重点区域相关省和城市人民政府发送了《关于重点区域2020年1月和2019年10月—2020年1月环境空气质量有关情况的函》,对各城市2020年1月和2019年10月—2020年1月PM2.5平均浓度和同比变化幅度分别进行了排名。
4. 生态环境部召开部务会议
2月17日,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主持召开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生态环境监测条例(草案)》《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修正案草案)》和修订的《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听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暂行办法》《农用地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暂行办法》制定情况汇报。
5. 召开在京单位新冠肺炎疫情内部防控工作视频会
2月20日,生态环境部召开在京单位新冠肺炎疫情内部防控工作视频会,进一步强调内部防控规定要求,压实防控工作责任。生态环境部副部长庄国泰主持会议并讲话。
6.公布2019年12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和汾渭平原11城市降尘监测结果
12月,“2+26”城市降尘量均值范围在2.3–9.6吨/平方千米·月之间,平均为4.5吨/平方千米·月,同比下降34.8%;汾渭平原11城市降尘量均值范围在1.7–5.3吨/平方千米·月之间,均小于9.0吨/平方千米·月,平均为4.1吨/平方千米·月。
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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